廢標就是還沒開始競標就已經失去資格了。在投標中無可避免廢標出現,經常在小白制作標書種常見的錯誤。廢標既是招投標制度的嚴肅性和公正性,也是投標人的心腹之痛。
1、招標文件編制水平不高。常見的就是因為馬虎大意漏報了造價實際上只有十幾塊錢的清單項目而導致廢標。制作招標文件雖然有范本,但往往忽視招標項目之間的差異。前后矛盾。
2、招標文件中的廢標條款過多過嚴。若投標文件中沒有響應 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則應該按照廢標原則處理。有的招標方為了防止糾紛,在招標文件中設置了大量的廢標條款,導致投標人編制文件往往無從下手,一落腳就踩坑的現象。
3、投標水平參差不齊。在制作投標文件的時候,可能都是協同制作然后再進行匯總。每個部門人員技術不齊,中標與否和自己無關,制作標書時候缺乏溝通,這種消極的狀態應該更改糾正,否則更容易廢標。
4、各地招標投標規則存在差異。盡管國家對于招標有了統一的規定,但是在具體的地方操作上仍存在很大的差異。
5、評標委員會濫用自由裁量權。為了防止評標委員亂用權利,在組織成立評標委員往往從專家庫中隨機挑選。但也導致評標技術不穩定性,對于“核心問題”自由裁量權往往是防止評標委員最大化的廢標問題處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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